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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哥阿侬看出了妹妹的想法,但他也赞同倪筝不要去,没别的,倪筝的肤色跟当地人截然不同,过于引人注目,再加上那张俊俏的脸蛋,他担心会被哪个路过的贵族看上抓回家当性奴。

可是这个人似乎不明白会发生什么,怎么会有这么天真的人呢,他对这个国度的文化并不了解,他也完全不知道,只要跟奴隶混在一起,身上等同于被打上了“奴隶”的标签,而奴隶的下场一般是互相通婚,或者成为贵族和平民家的私奴。

阿侬他想把自己的妹妹许配给倪筝,这样他们家收留倪筝完全说得过去,倪筝哪怕一辈子不干活,吃他们的喝他们的也没事。

这本地文化什么的,倪筝当然不知道了!他是来旅游的,莫名其妙就穿了。

他很快就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苦头,奴隶是赤脚不穿鞋的,鞋子这种东西只有有钱的商人或者贵族平民才能穿得起,他才踏出门,走了几步,就被路上的石子扎破了脚。

阿侬抬起他的脚,发现这人脚底板竟然流血了,他心头一凛:连这脚都这么白皙,轻轻一刮就流血,常年赤脚走路的奴隶平民不可能拥有这样娇嫩没有茧子的脚,眼前这人肯定出身富贵,再加上他明显吃不惯他们家里粗糙的食物,种种迹象表面,说倪筝是哪国流落民间的王子,阿侬他都相信。

他不知道,倪筝心里苦,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现代柔弱废柴,穿越这种河流文明古国真的太惨了,哪怕是穿漫画,好歹也让他享享福好吗?

“阿筝你还去吗?”阿侬问,他撕了自己身上的布,把这双脚裹上。

“去、去吧。”倪筝很没底气道,阿侬家没有鞋子,倪筝不可能一辈子不出门,今天不出门,他改天也是要出门的。

见他坚持,阿侬只好带他去工地,不出他所料,倪筝虽然蹒跚着走路,但他精致美貌和那过于白净的肤色吸引了工地上无数奴隶的注意力,连甩着鞭子的奴隶主都惊呆了,走了过来。

“阿侬这是谁?”奴隶主冷冷质问道。

阿侬胆战心惊,连忙跪下来回话,“这是我们家收留的一个客人,他名字叫阿筝,是我们在河边捡到的,我们不知他的来历,但他一定不是坏人,他只是想帮我做事。”倪筝不可能是别国奸细,因为他对沙曼美尔国尚且一问三不知,更别说周边的那些国家了,而且沙漠无垠本就是一个天然的屏障,除非有经验的商队能够千里迢迢赶来,或者是坐船,不然普通人就算插翅,终身也难以横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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